1947年8月,广东东江游击队向博罗县公庄镇地主黄观荣借了两支步枪一把手枪、250发子弹,还有1000多斤粮食和两头猪。游击队中队长李汉辉给黄家写了张借据,并注明“打出江山来算账”。当时14岁的黄海洋把粮食和枪支弹药送去给了游击队。这张借据至今保存完好,黄家人一直想办法兑现这张游击队写下的借据,至今无果。如今黄海洋78岁了,身体有病,没钱治疗。孙子黄苏强想起了家里这个借据,上网求助,希望得到政府的补偿。(8月18日《河南商报》)
1947年广东省还没有解放,游击队尚处于“地下”隐蔽活动阶段;那时没有实施土地改革,尚没有划“地主”;在游击队中队长李汉辉亲笔写的那张“收据”上,还用括号特地注明“打出江山来算账”……由此可见,当时的气氛是和谐的,游击队对于黄家的慷慨相助是十分感激的。这应该是当时的真实历史。
后来,“江山”被“打出来”了,广东被解放了。也可能就是博罗县民政局解释的“这种情况战争年代很多”,黄家的借据被遗忘了,也或许是黄家被划为地主了,不敢说话了。于是,这就成了一笔历史陈账。这也应该是历史事实。
随着时间的推移,历史的变迁,当年14岁给游击队送粮食和枪支弹药的黄海洋老了,生活拮据了,更重要的是,当前的政治背景不同了,“地主”的后人们也敢于说话了,于是就出现了其孙子携带原借据请求民政局给予补偿的事情。这更符合历史和现实的实际情况,应该也在情理之中。
除了原始“收据”和79岁的黄海洋外,至今仍健在的86岁的东江游击队老队员黄达超也证实“当年游击队确实从黄观荣家借过枪”。应该说,这些证据够充分了。
对此,民政局回应说“国家没这政策,无法处理”;有律师也称“此事在法律制定之前,法律无法保障”。应该说,他们的话也有一定依据。
这样一来,一张60多年前、白纸黑字的借据就成了一笔糊涂帐。
那么,这张欠条到底该不该还呢?笔者认为,如果回归历史,回归事实,民政局应该对黄家给予补偿。尽管这是属于历史问题,没有现行法律可循。但是,这一历史事件包含着诚信和信誉。人们常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更可况当年游击队对黄家是有承诺的,而早已“打出江山”的游击队的后人们――民政局对此更不应食言。
妥善、实事求是地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更能彰显一个执政党和政府的豁达大度和对待历史的科学态度。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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