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十月,广西临桂县住建局原副局长李富得酒后驾公车交通肇事,将一父子两人撞伤,其中父亲被撞成植物人。事后临桂县财政借出一百多万给住建局,帮其副局长埋单,但至今住建局未归还分文。(中国新闻网12月20日)
这位副局长面子好大,如果级别更高,若交通肇事问题再大,想必也无需惊慌,政府出钱啊!而且有县长签字,哪个敢不应。也如此纵观四海,现在一些小领导们,根本不把醉驾,不把私用公车当回事,反正有办法摆平一切。但是我不懂是谁给了权利,拿纳税人的钱为官员交通肇事埋单,副局长有吗?县长有吗?诚然是权力交错贬值。所以,这些问题的查处,不应该只停留在交通肇事上,还有公车私用,还有公款使用有无腐败等问题都要查,发现一个查一个,这是对民众负责,对社会负责。若不查纳税人还纳税干什么?这就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吗?
在这起交通肇事中,李富得问题多多。先是肇事逃逸,然后喝水冲淡酒气伪装一切,但仍然露出马脚。奇怪的是,警方竟然没有对其采取必要措施,直到媒体披露此事后,警方才将其刑事拘留,李富得相继被免去职务。这中间有何秘密不得而知,但是公众却更想打破沙锅问到底,否则警方办案不公,何谈“立法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政理念。
更严重的错位还在后头,李富得最后与伤者家属达成民事赔偿协议,李一次性支付一百四十多万,此后伤者家属永不追究,由此李富得被免予刑事处罚。这些或许符合有关法规,但是这一百多万,李富得并没有多少压力。因为住建局打报告给县政府,建议县财政先支付一百三十多万给住建局,帮李富得垫付赔偿款,再由住建局追偿。可笑的是,至今还未归还分文。这是不是一场骗局?李富得作抵押的房子,难道这么久了还不能拍卖,是不是不想拍卖,设立一个迷魂阵?你们不急纳税人急,你们没有权利随意动用纳税人的钱,纳税人有权利要求,政府公开其用途的透明性,这种买单的做法是十分错误的,就是借也很错误,李富得有错在先,一切犯罪都是咎由自取,根本不值得同情。
现在有一个现象,纳税人的钱只要进了政府的腰包,就可以随意动用,随意愚弄民众,这已完全背离用之于民的基本理念。这样做不但只会使一些领导干部,在醉驾、公车私用方面变得更坏,也伤害了群众的心。唯有尊重纳税人,珍惜纳税人的每一分钱,加强对公款的管理,一把手脱离对财务的直接管理,增加公款使用的透明性。而对官员公车醉驾更要严惩不贷,绝不手软,或许能赢得民心。
稿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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