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化、机械化、标准化、科技化、集约化”齐头并进,我国烟花爆竹行业——
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明显提升
烟花爆竹生产属劳动密集型高危行业,具有生产企业规模小、工艺设备简单、技术含量低、投资成本低、风险高等特点,事故时有发生。
近年来,国家安监总局在研究分析烟花爆竹行业现状、存在问题以及安全生产特点的基础上,建立了烟花爆竹生产工厂化、机械化、标准化、科技化、集约化的安全发展模式,通过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许可和经营许可制度,逐步提高生产经营准入门槛,推动企业全面进行整顿提升,积极推进机械化生产,促使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明显提高。
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后,我国烟花爆竹生产厂点由数万个减少到2011年底的4500多个,烟花爆竹事故死亡人数由2006年的276人减少到2011年的164人。
加强法规标准体系建设
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总局先后制定颁布了《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2011年,总局又启动了两个部门规章的修订工作,现已完成前者的修订工作。
在标准建设上,《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和《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的修订工作相继完成,《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正在修订中。另外,《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志》等20项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相继颁布,还有20多项行业标准正在研究制定中。
强化体制机制建设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对全面强化烟花爆竹各环节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的相继印发,对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和落实烟花爆竹企业主体责任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要求。
建立“五化”发展模式
近年来,通过实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各地取缔了数以万计的烟花爆竹家庭作坊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工区,烟花爆竹生产实现了从家庭作坊向工厂化的蜕变;通过实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制度,60%以上的批发企业重建或改造了仓库,仓储安全条件大为改观。
2008年以来,以第二轮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为契机,总局积极指导地方制定烟花爆竹产业安全发展规划,各地烟花爆竹生产进一步向工厂化、集约化方向发展,50%以上的生产企业进行了重建或改建,实现了到“十一五”末把全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控制在5000家以内的目标。
2007年,总局制定颁布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办法(试行)》等系列文件,开始部署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2010年,总局重新制定了相关评审办法、评审标准,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2010年下半年,为推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信息化工作,总局会同公安部组织研发和建设了礼花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2011年又进一步研发了全国统一的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对所有烟花爆竹产品流向进行信息化监管。目前,大部分地区已完成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培训工作。
此外,总局积极推进烟花爆竹生产的机械化和科技化工作,督促湖南、江西等重点产区做好烟花爆竹生产机械化的推广和研发,在湖南试点建设烟火药自动混药、爆竹机械化生产和礼花弹糊球示范生产线。目前,爆竹装药、烟火药混药、烟火药压药、礼花弹糊球等机械设备已基本成熟,爆竹自动装药生产线也已大量推广应用。
严厉打击非法违规行为
使用氯酸钾做原料生产烟花爆竹易引发事故,因此国家早已明令禁止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2006年以来,总局委托有关单位,组织开展了7次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抽检活动,有力打击了违规生产和经营含氯酸钾烟花爆竹产品的行为。
针对烟花爆竹生产“三超一改”(超人员、超药量、超范围、改变工房用途)现象比较突出,导致事故伤亡扩大的问题,总局重点开展了以治理“三超一改”为重点的隐患排查治理和执法检查工作,消除了大量安全隐患。
针对部分烟花爆竹企业转包分包、管理混乱,引起事故多发的问题,总局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开展了烟花爆竹企业转包分包专项治理工作,依法严格处罚违法违规企业。
据统计,我国每年因非法生产导致的烟花爆竹事故约占事故总数的40%。2006年以来,各地完善了政府领导下的联合执法、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加大了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了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到2008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已明确了“打非”牵头部门,基本建立了政府统一领导、牵头部门主动协调、其他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打非”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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