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下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对于备受社会关注的严格限制燃放烟花爆竹问题,《条例》只作出原则性规定,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林华宾表示,或将通过另一部地方性法规的修改解决相关问题。
据了解,有关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的防治是法规二审中委员们讨论的热点。不少委员建议,应在条例草案中增加严格控制烟花爆竹燃放区域和时间的规定,并提出具体的限制范围。经研究,法制委员会认为,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给本市大气环境带来一定程度的污染,有必要加大管控力度。但考虑到近期,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正在积极研究对本市烟花爆竹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予以修改完善。因此,《条例》对这一问题先作原则性规定:本市根据实际需要逐步扩大烟花爆竹的禁止燃放区域,严格限制燃放时间,待有关地方性法规修改时再作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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