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半年陕西省关闭了45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提前超额完成总局烟花爆竹重点县攻坚工作目标。1市(西安市)1县(蓝田县)退出了生产领域。今年上半年,全省烟花爆竹领域无事故发生。
全省不再新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据了解,去年省安委会专门制定下发了《陕西省深入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对全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进行了一次全面整顿,下功夫解决目前存在的非法违法生产等突出问题,并建立逐年退出机制。全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数量减少到125家以内,其中渭南市控制在100家以内,全省不再新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没有治理的一律不批
通过专项整治和重点县攻坚工作的开展,大力提升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本质水平,逐步向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发展,力争全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再减少三分之一。采取“四个一批”确保企业数量只减不增。一是财政支持退出一批,省市县三级政府先后拨款6500万元用于补助自愿退出的企业。二是明确政策压缩一批,不再新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确保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只减少不增加。三是达标升级淘汰一批,对未完成改造达标的23家企业予以关闭。四是严格许可关闭一批,采取“五个一律”工作措施确保企业遵规守纪。延期换证时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一律不批,未达到等级标准化标准的一律不批,发生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一律不批,存在承包转包、贴牌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的一律不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没有治理的一律不批。对不符合条件的13家企业不予许可。
七个方面规定情形之一的 一律依法予以吊销许可证
省安监局印发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有关规定》,进一步重申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和零售单位有违反证照不全或许可证过期仍然进行非法生产经营等七个方面规定情形之一的,一律依法予以吊销许可证,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省安监、公安、质监、工商等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组成5个工作组,分赴渭南、汉中、宝鸡、榆林等市开展暗查暗访,对发现的一般安全隐患当场予以纠正,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下发督办函,通知当地监管部门挂牌监督整改。全省组成6个专家组,由各相关部门牵头,采取“四不两直”的检查方式,分赴各市开展检查,督促指导专项整治工作。全省先后共查扣18700余箱超规格产品,销毁11380件假冒伪劣产品,消除安全隐患774处。共受理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行政案件46起,关闭企业9家,行政拘留42人,刑事立案21起,刑事拘留16人,取保候审7人。非法违法及违规违章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
对自愿退出烟花爆竹生产领域的企业予以经济补偿
省、市、县三级政府明确规定,按照省政府补助一部分、渭南市政府补助一部分、重点县政府财政补助一部分的政策,对自愿退出烟花爆竹生产领域的企业予以经济补偿,愿意转产的企业予以政策扶持。省财政拨款1251万元,用于补助自愿退出关闭的生产企业。渭南市政府拨款1800万元,明确每退出一家生产企业市政府给县政府奖励30万元。蒲城县政府拨款2800万元,每退出一家烟花、引火线生产企业补助80万元,退出一家鞭炮生产企业补助50万元;富平县拨款700多万元,根据企业状况每退出一家生产企业补助50-20万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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