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 9月2日晚,江西省交警总队直属四支队第五大队民警查获一起货车非法运输烟花的违法行为。目前该驾驶员因涉嫌非法运输危险物品已被移交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民警要求驾驶员打开车厢例行检查)

(该货车载有大小包装烟花共计80余箱)
当晚20时许,第五大队民警在辖区收费站执勤时拦停一辆车牌号为赣CJ6358的轻型厢式普通货车,查看后发现原本核载人数为两人的车辆竟黑压压坐满了四个人,存在严重超员违法嫌疑。随后民警要求驾驶员打开车厢例行检查,对方神情立刻变得不自然,并称“不用查了,一点散货,没装什么东西。”民警察觉到异样并坚持令其打开车厢,不料小小车厢内竟塞满了危险物品——烟花。经查实,该车载有大小包装的烟花共计80余箱,从宜春花炮批发店购置并运往新余销售。宜春籍驾驶员邹某某未获得危险物品运输许可证、从业资格证以及相关手续文件证明,涉嫌非法运输危险物品,民警当即扣押了该车。令人脊背发凉的是这辆厢式货车不仅没有配备任何灭火、自救装置,且直到民警查看车厢确认违法行为之前,驾驶员始终若无其事地叼着一根香烟,完全无视近在眼前的安全隐患,其无知行为令人咋舌。掌握情况后,民警依法对该驾驶员包括超员在内的数项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并将人、车移交至地方公安部门处理。
交警部门再次提醒广大群众,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任何私自制造,买卖,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为确保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请自觉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并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各类非法运输危险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记者 蔡楚培 通讯员 谢存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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