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例违规燃放
烟花爆竹行为
受处罚
本报讯 (记者于剑南)近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近期,公安部门加大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打击力度,先后依法对三起违规燃放行为进行了处罚。
9月1日,春城大街派出所一组民警在日巡时,发现万福街一侧的“植物染发”店和“帝嘟宠物用品”店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当场分别对两家店铺负责人给予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9月5日,东岭南街军转小区居民顾某在其侄子婚礼现场违规燃放爆竹,辖区民警遂对其依法处以200元罚款;9月9日,南湖新村中街柏翠园小区居民张某因结婚违规燃放烟花,被南湖大路派出所民警处以500元罚款。
据悉,“十一”长假期间,市公安局将通过加大日常巡查力度,采取烟花爆竹批发销售实名制等措施,形成打击违规燃放行为的高压态势,全力做好“禁燃”各项工作。相关部门提示广大市民群众,节日期间婚礼、庆典较多,营造喜庆氛围的同时,应遵守《长春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形成人人监督、自觉爱护市容环境的良好习惯。
注:以文章含有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