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自林 通讯员赵开洪柳清)10日,长阳警方接群众举报迅速行动,成功查获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近500件,涉案金额3万余元.张某因非法运输危险物品被行政拘留。
当日凌晨4时,警方接到一匿名群众举报称,有人从外地运输一车烟花爆竹,可能沿沪渝高速公路到巴东县境内销售,怀疑是非法运输。获悉后,当地派出所立即联系高速巡警对可疑车辆进行查缉。
上午11点左右,一辆悬挂外地车牌的箱式货车驶进沪渝高速公路长阳境内。在确认与举报车辆相符后,民警迅速行动将其拦截。现场检查发现,该车只是一辆普通的运输车,车身周围没有任何的警示标志。民警迅速将其转移至安全地点开箱检查,发现该车尾箱装满烟花爆竹,经清点共495件,涉案金额3万余元。经查,当日凌晨张某受人委托,从湖南某地将这批烟花爆竹运往巴东县境内销售。
据办案民警介绍,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采购单位必须持《烟花爆竹购买证》及《订货合同》,向运达县以上公安机关申领《烟花爆竹运输证》,并且在运输车辆上悬挂或者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方准运输。此次查获的烟花爆竹无两证,已涉嫌非法运输危险物品。目前,警方已对查获的烟花爆竹暂扣,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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