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齐鲁网11月17日讯(济宁台 蔡珂珂 董振)今天上午,由济宁市公安局和市直机关工委共同组织的新版《济宁市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集中宣传日活动正式启动。近千名机关党员干部、共青团员参加集体签名活动,广大市民也踊跃参加。与旧版《规定》相比,新版《限放规定》新增了扩大限制区域范围,还规定限放的品种、细化部门职责、统一执法标准等相关事项。对烟花爆竹燃放、携带、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多项进行了详细说明与规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韩军,市政府副市长田志峰,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活动。
济宁市公安局副局长孔伟介绍说:“这一次修改的限放规定与原来有很大的区别。一是时间进一步明确了,除夕、初一到十五可以燃放,有些地方像绿地、广场、重要设施是不允许燃放的,有些不允许个人燃放的烟花炮竹,我们进行了严格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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