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省政府新闻办、省安监局联合召开 “全省安全生产新闻发布会”。会上,省安监局副局长张贤义介绍了《江西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修改情况。据悉,《办法》着重加强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严厉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行为。
新《办法》加大了监管力度
张贤义介绍说,《办法》修改的主要任务,是为顺应供给侧改革需要并发挥市场对烟花爆竹领域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修改《办法》中与国家规定不一致的条款,强化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市场,更好地发挥政府监管作用。《办法》修改后在进一步完善我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与上位法对接、着力优化企业创业环境等三个方面体现了亮点。
据了解,《办法》修改前共有54条,本次对其中的20条进行了修改,并将第三十六条和三十七条合并为第三十四条,删除了3条,修改所涉及的有25条,修改率达到了43%。修改后的《办法》共有50条。另外,虽然《办法》条文减少了,但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力度反而加强。
《办法》修改后,在原有基础上补充了相关部门职责,加强了烟花爆竹行业管理、新建项目安全投入管理、运输管理、流通企业管理和宣传教育等方面力量。
着重加强烟花爆竹的“打非治违”
1月20日,上饶广丰区一花炮厂发生爆炸。该事故导致3人死亡,53人受伤。“广丰区花炮厂爆炸事故充分暴露出我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违章违规行为仍然突出的问题。”在6月29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张贤义表示,超员、超量、超范围和改变工库房用途生产仍然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非法生产也时有死灰复燃。
根据新修改的《办法》,我省着重加强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另外,对烟花爆竹产品、烟花爆竹原材料、经营等概念结合上位法、国家标准和工作实际要求进行了修改,表述更加具体。张贤义强调,各相关部门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行为。对淘汰退出企业较多的产地,要突出重点打击已关闭退出企业非法生产的行为。
不再新增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据了解,《办法》对江西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部门的职责进行了修改。其中,安监部门和公安部门的职责保持不变,修改了4个部门职责,补充了4个部门职责。
在规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的基础上,将第二款修改为:“鼓励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已投保的单位免予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符合相关条件,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发证机关同意,不再审查,直接办理延期手续。
目前,江西第三轮烟花爆竹许可工作已基本结束,已许可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共1063家,主要分布在萍乡、宜春、抚州、上饶和南昌5个设区市的11个县(区)。省安监局烟花爆竹监管处处长康斌透露,省安监局正准备第四轮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再新增生产企业,督促现有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改造,提升有实力的企业,淘汰条件不达标的企业。
对于此次《办法》的修改,张贤义说,这将更加符合江西实际情况,将更好地指导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更好地促进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发展。
■文/龚雅婧 记者余桂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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