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质检局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大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力度,组织开展了日用及纺织品、电子电器、轻工产品、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农业生产资料、机械及安防产品、电工及材料等7大类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2664家企业生产的2674批次产品,检出250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9.3%。产品抽查合格率为90.7%,与2016年同期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相比,提高了0.4个百分点。
其中日用及纺织品抽查合格率为95%,比2016年同期提高了2.7个百分点。电子电器产品抽查合格率为83.2%,比2016年同期下降了4.4个百分点。轻工产品抽查合格率为90.4%,比2016年同期下降了1.4个百分点。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产品抽查合格率为94.4%,比2016年同期提高了3.2个百分点。农业生产资料产品抽查合格率为96.4%,比2016年同期提高了6.4个百分点。机械及安防产品抽查合格率为88.8%,比2016年同期降低了0.7个百分点。电工及材料产品,产品抽查合格率为89.5%,与2016年同期基本持平,比2016年下降了0.4个百分点。
同时质检局已责成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督促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在全省部署开展了贯彻落实“一单四制”推动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共检查单位14.6万家,形成省市县三级重大火灾隐患清单共479家,其中,省级57家,市级151家,县市区261家,包括高层建筑120家,公共聚集场所148家,商场市场75家。对所有列入省市县三级清单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分级分类交办,明确隐患治理责任单位、交办单位、协调督办单位和整改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截止9月8日,全省三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同步开展了重大火灾隐患整治任务集中交办工作,共下发任务交办单1048份,其中,省消防安全委员会下发134份,市州下发342份,县市区下发572份,共501个社会单位受领隐患整改任务,132个市州或县市区人民政府、415个行业主管单位受领协调督办任务,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和行业部门的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强化了社会单位落实整改火灾隐患的主体责任。
7月份以来,省煤炭局以机电运输和防治水专项检查为重点全面开展监管执法工作,共检查24矿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事故隐患 405条,其中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11条,依法责令湘东公司停产整顿,现场处理决定嘉禾、茶山岭、一平硐等煤矿8处采掘工作面立即停止作业。
执法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主要在个别煤矿超强度生产,“一通三防”问题突出,矿井防治水工作基础薄弱,技术管理不到位,机电和提升运输管理不到位,现场管理不到位,安全培训、应急管理工作亟需加强,矿井“六大系统”不完善,维护管理不到位等主要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煤炭局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将其纳入生产管理全过程,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和人员,对照标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通过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煤矿企业在生产设施建设、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管理、生产工艺安全、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管理等方面的行为,实现矿井本质安全。三季度为各单位自查自纠整改达标阶段,四季度为验收阶段。从2018年1月1日起,凡未按新标准验收达标的煤矿,一律停产整顿。
2017年以来,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先后开展了集中打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百日会战”行动、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打响了“隐患歼灭战、路面防控战、宣传攻势战、共治合成战”四大交通安全整治攻坚战,进一步加大了对酒驾毒驾、涉牌涉证、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今年1至7月份,全省交警对49511起交通违法行为做出了一次性记满12分的处理,消除了一批安全隐患。其中驾驶证被一次性记满12分的交通违法中,排名前三的分别是酒后驾车,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准驾不符三类交通违法,分别占到了19693起、6055起、5338起。同时仅7月份,全省就查处了155万起交通违法行为,其中违法停车超20万起,违反信号灯通行4.3万起,查处开车“手机族”4000多起。
来源:湖南安监 省安监局宣教中心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