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26)日,成都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城管局、市供销社以及市消防等8个部门联合公布了关于2009年成都市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的时间、地点以及其他系列相关规定。
定点销售:今年春节前,五城区(含高新区)总共设立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934个。烟花爆竹零售点的主要负责人、销售人员首先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取得上岗资格。零售点采用销售篷方式经营,并由烟花爆竹批发公司统一制作,统一配送。零售点周边10米范围内必须无明火设施,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密集场所,距离保持30米以上,与加油站保持50米以上。车站、机场、城市主干道以及铁路线路、通讯设施、住宅小区等人口密集地禁止设立。
禁放品种:全市烟花爆竹产品实行统一封签,凡进入五城区(含高新区)的烟花爆竹产品必须粘贴由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供销社监制的市、区(市)县级《烟花爆竹封签》。喷花类、旋转类、升空类、线香类、造型玩具类、鞭炮类、组合烟花类、小礼花类、吐珠类、烟雾类、摩擦类等11种烟花爆竹产品禁止经营燃放。
燃放时间:三环路以内(含三环路)的地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农历除夕和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初六和正月十五每天早上7点至24点可以燃放,其余时间禁止燃放。 禁放地点:党、政、军主要首脑机关,文化保护单位,车站、码头、飞机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商场、影剧院、舞厅、体育馆以及绿地、绿带、水域、市政环卫设施、城市游乐园等区域禁止燃放。
举报违规:市公安局专门开设了有奖举报电话,接到举报将立即调查,按一次性查获物品的数量,对举报者每次奖50—5000元。六城区奖励举报电话为:锦江区—84510110、青羊区—86645100、金牛区—86406210、武侯区—85070486、成华区—86406411、高新区—85192283。
来源: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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