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颍上县建颍乡丁楼村的李兴武(化名)在颍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举报中心拿到了伤害赔偿款18万元。
据悉,2013年11月,丁楼村的李道勋(化名)在自建房落成后,到建颍街上买了4个花炮,第一次点燃时,燃放没有成功,于是邀请路过的同村村民李兴武再次点燃,谁知炮刚燃着即爆炸。
由于躲闪不及,李兴武的右眼被炸伤并导致失明,共花去治疗费3万元,伤情经鉴定为六级伤残。
李兴武要求某花炮公司和李道勋赔偿损失共30万元。某花炮公司对此事高度重视,并到爆炸现场拍照。但在赔偿问题上,李道勋、李兴武、某花炮公司各执一词,赔偿问题一拖再拖,三方争执不休。
无奈,李道勋到县12315申诉举报中心进行了投诉。
经过县12315工作人员调解,三方终于达成赔偿协议。某花炮公司一次性赔偿李兴武因爆炸伤害所带来的损失6万元,李道勋一次性补偿李兴武因爆炸伤害所带来的损失12万元,其余损失由李兴武本人承担。 (颍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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