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中国花炮主产区都在传一篇《河南禁燃烟花政策朝令夕改,发文单位应该道歉并被问责》的讨伐文章——
今年1月14日,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紧急通知,为了减少节日环境污染,包括该省所有乡镇、农村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然而,在随后的反对声中,禁炮令被迫收回,于是有了花炮经销商等利益人要求发文单位道歉和问责的讨伐。
上栗是花炮之乡,江西与湖南同是中国花炮的主产区。对主产区的人来说,禁炮一词很敏感,甚至很排斥。
我知道花炮产业的发展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密不可分,所以我完全理解花炮主产区的这种情结。
近年来,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是一个“由放到禁”、再“由禁到限”的过程。
由禁到限,是政府对民意的尊重和对春节民俗的传承,也是政府管理和服务思路的创新。
我们有五千年的文明历史,在历史的长河中,产生了各种文化现象,形成了各种民俗习惯。每逢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就是一种长期形成的文化现象和民俗习惯。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生态环境越来越受到重视。因此,一些影响环境的民俗行为遭到了环保人士的抵制,引起了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所以,各地相关职能部门先后出台了禁止或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制度措施。
毋庸置疑,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可以增加节日的喜庆氛围。同时,可以肯定的是,燃放烟花爆竹也会污染生态环境。
因此,禁限令是该推行,还是该废除?
如果支持禁限,主产区不肯,花炮厂家不肯,花炮经销商不肯;如果支持废除,环保人士不肯,非主产区可能也不肯。
那么,我想换一个问题,你是要节日的喜庆氛围,还是要尽可能减少污染的生态环境?
很多人都想将鱼和熊掌揽入怀中,但世间哪有这等好事,没有舍哪有得。
两年前,我有幸参加某市人大会议,讨论时,这个市的市长也来到了会场,他对环境保护和地方经济发展作了精辟的阐述。
我不记得他当时的原话了,大意是“如果一个地方连饭都吃不上了,那么他宁愿牺牲一点生态环境”。他补充说,“如果连命都没了,再好的生态环境又有什么用”。
如果把环境和生命权放在一起,我肯定优先考虑生命权。所以,对市长的这句话,我非常的赞成。
然而,如果要我在“民俗习惯”和“生态环境”之间二选一,我会选择后者。“节日燃放烟花爆竹”的民俗习惯与“没有饭吃”的生命权没有可比性,所以,良好的生态环境比节日喜庆氛围更重要。
确实,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朝令夕改的禁炮紧急通知不仅损害了政府的权威性,也会让人质疑政策制定者的水平。至于要求发文单位道歉和问责,我倒觉得这种讨伐不会成功——理由如下:
一,出台这样的政令不是为谁谋利,不是要消灭春节的喜庆氛围,而是为了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
二,花炮主产区、生产厂家和经销商以及部分民众可能声援讨伐,但非主产区、更多追求良好生态环保的人们,他们心里可能已为发文单位立下了一道环保丰碑。
记得很小的时候,每年春节,不管农村还是城市,家家户户都要燃放烟花爆竹,如今这种现象正在淡化,一些农村人家正在减少燃放烟花爆竹数量,一些城市居民家里甚至不再燃放烟花爆竹。
时代在进步,总有一些东西会慢慢淡出这个日益变化的世界。
这样说,并非唱衰花炮产业。
任何产业都有兴衰,这是历史发展进程中不可避免的事,就像曾经天天阅读的报纸,现在也正面临衰退,报社关门已经不是新闻。
禁炮——是一场春节民俗习惯与生态环境的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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